申报单位科研活动应突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依托单位、合作单位为许昌市辖区内高校、科研院所和在许昌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2.市级重点实验室应在本单位(学科领域)原有的实验室(自建)基础上进行申报,(二)分类条件1.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组建市级重点实验室,3.企业可以牵头与市域内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市级重点实验室,市域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市直单位原则上可独立或联合申报1家,市域内高等院校二级学院(系)、科研院所和企业(事业单位)已建有相关技术领域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的,企事业单位可独立或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企业可独立或与高校、事业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联合申报,企事业单位、高校可独立或联合申报,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比申报领域、研究方向更加明确和集中,已建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不得单独申报,(三)企事业单位与市域内高校、企业与事业单位联合申报市级重点实验室,(四)市辖区内高校、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及企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在本单位以外2个及以上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兼职,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