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济南市农业农村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齐鲁乡村之星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济农农〔2024〕23号各区县(功能区)组织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处室、市农业产业协会: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齐鲁乡村之星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鲁农人字〔2024〕61号,为做好我市2024年度齐鲁乡村之星选拔推荐工作,各相关处室、市农业产业协会择优推荐不超过5人,二、推选方式1.推荐工作由区县(功能区)推荐和市局相关处室、市农业产业协会提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各区县(功能区)在限额内结合本辖区实际提出推荐人选名单(含排序),其中推荐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时需征求区县(功能区)组织部门意见,2.市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汇总推荐人选情况,3.各区县(功能区)农业农村部门接到市选拔管理办公室初步人选反馈名单后,按《通知》规定程序征求同级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区级最终推荐人选,三、标准条件推荐人选在符合省《通知》规定要求基础上,5.入选过国家级人才计划、泰山人才工程的人员和往届齐鲁乡村之星不在申报范围,四、有关事项说明1.区县(功能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选拔推荐齐鲁乡村之星是人才评价体系梯队建设中的重要一环,推荐报告、推荐人选名单、征求意见报告等纸质材料在公示结束后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