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7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乐山市市本级第三期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若有问题,请向我中心实名举报,联系电话:0833-21275922024年乐山市市本级第三期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表.xlsx乐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