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南太湖新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南太湖新区社会发展服务中心: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全力构建高质量充分就业体系建设就业友好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24〕17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市直政府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24〕18号)、《湖州市财政局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支持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湖财社〔2024〕113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湖州市支持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2024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关于印发《湖州市支持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2024年)》的通知(湖人社发〔2024〕41号)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州市财政局2024年10月17日3976287-24042-33-政策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