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14号)有关规定,经企业自愿申请,县区初审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组织专家组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现有潮州市可达利陶瓷实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第二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节能与民爆科、电话:2304300)、市生态环境局(法规标准与宣教科技科、电话:2808139)反映意见,附件:2024年度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名单(第二批)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潮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18日附件:附件:2024年度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名单(第二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