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服务体验,拟对失业保险系统进行切换,失业保险金申领相关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暂停时间2024年12月25日19:00至2025年1月2日9:00(含线上、线下申请渠道),二、注意事项1.2024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可联系失业登记地所在街道经办机构提交材料,进行领金意愿登记,本人在2025年1月2日至1月21日,通过线上申请渠道或前往失业登记地(领金意愿登记地)申请失业保险金,于2025年1月31日前系统审核通过的,根据个人意愿可自2024年12月开始享受失业保险金,2.领金意愿登记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注明登记备案日期和联系方式,三、咨询电话业务暂停办理期间带来的不便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