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4】3号)文件相关要求,通过失业系统中初筛符合条件单位,经审核,拟同意给予以下14家单位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第二批):序号单位名称返还年度返还金额(单位:元)1丽江宏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202318920.462丽江锦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311537.593玉龙县挺宏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861.254丽江金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20234319.425丽江美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238011.926上海复星爱必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20238070.127玉龙县拉市海景区旅游服务有限公司202312636.088丽江锦绣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20231798.479玉龙城市管理经营服务有限公司20236442.0010玉龙县鑫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31229.8611玉龙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202311028.5612丽江耀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20232754.5313玉龙县菇冠食用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1350.0014丽江回眸一笑旅拍有限公司2023190.70合计89150.96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向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5156912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