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广良种生猪人工授精技术,加快生猪品种改良步伐,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2023年农业农村发展指导性任务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3〕41号)和《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2024年畜牧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奉农﹝2024﹞210号)文件要求,经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审核,确定2024年奉化区共使用浙江爱卡畜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生猪良种精液0.5022万瓶,补助标准为10元/瓶,拟下拨2024年度奉化区生猪良种精液补助资金共计5.022万元至浙江爱卡畜牧科技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向宁波市奉化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反映或举报,电话:0574-88922805,地址:奉化区岳林街道龙潭路51号,宁波市奉化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