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4〕74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市商务局审议等程序,现将通过审核的企业申报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联系人:江门市商务局贸易发展科刘先生,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0号,附件——2024年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第一批)项目公示表.xls江门市商务局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