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4年产业有序转移资金(标准厂房建设奖励和融资奖励)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4〕24号)要求,经项目申报入库、局党组审议等程序,确定江门市2024年产业有序转移资金(融资奖励)项目拟安排计划(见附件),现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附件:江门市2024年产业有序转移资金(融资奖励)项目拟安排计划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