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3年度科技创新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类、研发费用奖励类、企业带头人奖励类)兑现工作,每年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2)2024年1月1日及以后迁入青岛高新区的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在本次此部分申报范围内,认定有效期内按照每年加计抵扣确认研发费用的12%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认定有效期内按照每年加计抵扣确认研发费用的12%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2)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奖励兑现范围为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3)2024年1月1日及以后迁入青岛高新区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在本次此部分申报范围内,每年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每年给予最高600万元奖励,每年给予最高600万元奖励,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此次科技创新政策兑现申报工作通过“青岛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平台”开展,也可在“青岛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平台”进行注册、登录并进行此次政策兑现申报,附件:1.“青岛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平台”操作手册2.山东省财政厅等16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3.“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联系人:孙婉晨,联系电话:68686265、66966227、82020767)附件1.“青岛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平台”操作手册.pdf附件2.山东省财政厅等16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pdf附件3.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