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或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评定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户籍地址顺义区1闻海娣女1982-07精神二级赵全营镇2王玉伶女1939-03肢体四级杨镇地区3王鹤女1987-01精神三级赵全营镇4李长富男1963-09精神二级北务镇5赵雪华女1971-11精神二级北务镇6陈会梅女1956-10肢体二级北石槽镇7周书瑞女1937-03肢体二级石园街道8赵春雨女1988-05肢体二级赵全营镇9王淑春女1941-07肢体四级木林镇10马小平女1959-08肢体三级木林镇11马成利男1952-09肢体一级南彩镇12刘桂辰男1959-05肢体二级李桥镇13焦凤敏女1964-12肢体二级高丽营镇14杜凤春男1960-01肢体三级赵全营镇15魏树新男1955-05肢体二级赵全营镇对上述人员的残疾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对照《残疾人分类和分级标准》(GB/T26341-2010)在公示期内向顺义区残联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可查的线索以及举报人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69430820顺义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