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2024年下半年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用途)申报指南的通知》(珠商〔2024〕272号),我局开展了2024下半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用途项目)申报工作,本项资金共166家单位185个项目符合申报要求,其中市级财政承担资金2,625,921元,由于我市市级稳外贸资金剩余总额为2,194,781.07元,因此本项资金市级财政承担部分按照2,194,781.07元安排,各项目市级财政承担资金已按比例进行了缩减,公示期7天,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附表:2024年下半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用途)分配方案珠海市商务局2024年12月9日(联系人:陈茜、王诗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