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创业带头人管理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20]53号),拟对2023年度(2022年续领)符合享受创业带头人社会保险补贴的单位发放创业带头人社会保险补贴,现将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共5天,反馈意见方式:电子邮箱:rsjjypxb-hnq@shenyang.gov.cn(请注明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24-83184522以上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附件:2023年度沈阳市浑南区创业带头人社保补贴名单(续领2022年度人员).xlsx沈阳市浑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