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为推动新就业形态高层次人才政策落实,及时保障符合条件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副总经理级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享受人才待遇,请本辖区符合以下条件的民营企业填写《新就业形态企业情况表》(见附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属于互联网平台、互联网批发零售、快递、外卖及相关信息服务类企业,二是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就业平台,并将其作为主要经营业务,三是2023年度在济南纳税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请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将《新就业形态企业情况表》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于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16:00前发送至gxqkjjshh@jn.shandong.cn,联系人:王安琪88871225/88871264附件:新就业形态企业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