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的通知》(粤财社〔2024〕264号),现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转移支付资金(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此项资金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三、此项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数字财政系统及时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县级财政部门应按规定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五、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预〔2022〕52号)等有关制度规定,本次提前下达资金纳入“三保”资金专户管理,通过固定性补助方式逐月划拨至“三保”资金专户(未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地区除外),六、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发挥财政资金预期效益,附件:1.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2.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绩效目标表肇庆市财政局2024年12月12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附件:1.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doc2.附件:2.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绩效目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