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支出)预算的通知》(兵财农〔2024〕67号)、《关于做好兵团2024年培育壮大农工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兵农函字〔2024〕18号),师市重点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提升,选树培育运营规范、有产品有品牌、带动能力强的农工专业合作社,在团场推荐、师市农业农村、宣传、财政、市场监管等9个部门评审基础上,经师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后,现将《第五师双河市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为听取广泛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如有意义,请于12月13日前向师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制反馈问题,公示时间:2024年12月9日—12月13日联系电话:0909-2296760联系邮箱:1861069@qq.com附件:第五师双河市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分配方案第五师双河市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分配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