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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镇关于县政府同意2024年财政专项衔接资金部分项目资金第一次调整的公告

澄迈县人民政府 | 2024-03-29
桥头镇关于县政府同意2024年财政专项衔接资金部分项目资金第一次调整的公告根据省扶贫工作办公室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琼扶办发〔2018〕184号)的通知要求,现将县政府同意我镇2024年财政专项衔接资金部分项目进行调整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7日),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桥头镇人民政府反映,监督单位:桥头镇人民政府监督电话:12317,0898-67509388,电子邮箱:QT_FPB@163.com通讯地址:桥头镇人民政府振兴办(人民路10号)附件1:桥头镇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部分项目调整表(第一次)附件2:绩效目标申报表桥头镇人民政府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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