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镇2024年财政专项衔接资金部分项目资金第一次调整前公示经镇党政班子会研究同意对我镇2024年专项衔接资金部分项目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桥头镇人民政府反映,监督单位:桥头镇人民政府监督电话:12317,0898-67509388,电子邮箱:QT_FPB@163.com通讯地址:桥头镇人民政府振兴办(人民路10号)附件1:桥头镇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部分项目调整表(第一次)附件2:绩效目标申报表桥头镇人民政府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