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NCR-2024-0040001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济宁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济工信字〔2021〕19号(根据济工信字〔2024〕12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济宁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3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济宁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我市瞪羚企业培育工作力度,规范市级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认定,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当地申报企业的初审和推荐上报,并协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认定的瞪羚企业进行指导和管理,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四条申报市级瞪羚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依法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第三章认定程序第五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市瞪羚企业的培育认定和管理工作,第六条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中小企业的推荐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有关部门发布本年度瞪羚企业名单,第八条对经上述申报程序认定合格的企业授予“济宁市瞪羚企业”称号,第四章政策扶持第九条省级瞪羚企业原则上从市级瞪羚企业中优先推荐申报,第十四条对于已不能满足瞪羚企业基本条件的,解读:《济宁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解读【“六稳”“六保”】【图文解读】《济宁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解读【“六稳”“六保”】【音频解读】《济宁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解读关于印发《济宁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pdf关于印发《济宁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