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事业单位发展需要、专业技术发展趋势及本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规模质量等因素,其他纳入岗位管理、符合设置条件的事业单位也可申报设置专技二级岗,第七条事业单位设置专技二级岗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承担国家或本市重大战略使命、重要职责,行业主管部门应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行业专技二级岗的基本任职条件,由于工作需要交流到未设专技二级岗或专技二级岗无空额的事业单位,经批准暂缓退休的专技二级岗人员可不占本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聘任,第十四条“双肩挑”人员申报专技二级岗原则上应已聘任在管理岗位和专技三级岗位上,充分发挥专技二级岗人员及其团队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四)事业单位负责所聘专技二级岗人员的聘期考核,主管部门根据专技二级岗人员聘任情况适时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书面报告聘期考核情况,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专技二级岗的申报推荐工作,事业单位按照专技二级岗的设置比例和条件,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专技二级岗的基本任职条件对各区、各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和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批复进行复审,由行业主管部门组建本行业专技二级岗评审工作专家库,行业主管部门将评议通过人员名单和评审情况报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