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3号)和顺昌县农业农村局、顺昌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顺昌县2024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实施方案》(顺财农〔2024〕3号)的通知要求,经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审核验收,验收结果符合文件要求,拟增补以下3家企业实施2024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资金,具体情况如下:1、福建岚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购置设备:真空自动化设备一套、复水笋干分中机3台,项目总投资66.4543万元,拟补助资金22.8738万元,项目总投资18.2万元,拟补助资金5.922万元,3、顺昌浩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购置设备:鹿茸菇热泵烘干机17台,项目总投资100.3万元,拟补助资金32.637万元,请在10日内向顺昌县农业农村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