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9〕211号)及《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经我局审核,现将符合创业租金补贴条件的企业名单等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2、公示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日(五个工作日),3、受理单位: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骆先生、何小姐联系电话:0757-82724366、0757-82789916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