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佛交〔2022〕93号)和《佛山市城市货运配送信息平台建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佛交〔2022〕94号)规定,全市共有12家企业通过“佛山扶持通”申报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扶持资金或城市货运配送信息平台建设扶持资金,我局复核,确定9家企业符合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扶持资金申报条件,共需拨付扶持资金253.442万元,4家企业符合城市货运配送信息平台建设扶持资金申报条件,共需拨付扶持资金40万元,现将扶持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5月31日-6月10日,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我局反映,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信封注明“城市配送扶持资金”字样),以单位名义反映的,相关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联系电话:0757-82225034电子邮箱:hyc@jtys.foshan.gov.cn通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邮政编码:528000附件:1.2023年度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扶持资金分配方案2.2023年度城市货运配送信息平台建设扶持资金分配方案佛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