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镇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4〕156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通知》(沪财农〔2024〕47号)的文件规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生产经营能力提升项目,经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申报,共计上报我委25家合作社申报项目,经区农业农村委品牌建设科会同区财政局农业科联合审核,并经我委党组会议(2024年第20次)讨论,项目申报内容符合新技术、新品种和新装备的要求,现已形成培育项目的方案,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开展建设,不得擅自调整建设内容和资金计划,项目建设实行三方比价、项目审计、项目验收等制度,请相关镇(高新区社区)按照项目进度抓紧推进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建设内容须符合申报要求和规范,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附件:2024年金山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汇总表上海市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