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或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评定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户籍地址顺义区1朱文英女1947-10听力四级杨镇地区2李占海男1937-08听力四级仁和地区3孙金艳女1972-06精神三级天竺地区4王星晨男1992-02精神二级马坡地区5李宝龙男1969-01肢体二级杨镇地区6段长仁男1954-06肢体三级杨镇地区7于东江男1959-08肢体一级木林镇8温颖女1989-09肢体四级赵全营镇9潘海全男1958-03肢体二级木林镇10闫金荣女1960-07肢体四级杨镇地区11刘桂荣女1947-04肢体二级南彩镇12郭广安男1963-07肢体四级南彩镇13张伶女1949-12肢体一级赵全营镇对上述人员的残疾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对照《残疾人分类和分级标准》(GB/T26341-2010)在公示期内向顺义区残联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可查的线索以及举报人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69430820顺义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