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人社发〔2024〕40号文件精神,宁波市2024年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申报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条件为:(一)截至2023年末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二)2023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3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2023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期限已不足1个月,请尚未申报的企业抓紧办理,在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在手机端“浙里办”APP搜索“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事项进行申报,其中劳务派遣单位必须线下申报,线下办理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700号太河商务楼一楼就业窗口,联系电话:0574-89384255,宁波市北仑区就业管理中心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