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委:按照《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江苏省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录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商流通函〔2021〕469号)要求,南京市商务局会同市工信局、卫生健康委对南京宁汇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了书面审核和现场查验,且网上公示无异议,现将该企业列入江苏省第六批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各地要按照“闭环管理、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加强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监督管理,积极推荐名录内企业与医疗机构开展对接合作,不断规范我省输液瓶(袋)回收利用工作,附件:江苏省第六批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单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12月11日江苏省第六批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