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临州科发〔2024〕58号州直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强科技”行动部署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度州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职责任务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坚持党委统揽、政府引导、个人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二、选派人员1.选派范围:选派除教育、卫生和公检法系统外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中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公职人员,州科技局对州内中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驻点单位,开展科技特派员需求情况摸底调查,报名人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名时持书面申请、驻点单位需求证明和有关材料,到州科技局报名,州科技局对报名人员先行进行初审,联审通过的拟选派人员,州委组织部、州科学技术局、州人社局、州工信局联合发文选派,四、有关要求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2.科技特派员日常管理由所在单位负责,3.驻点单位要从自身需求出发,驻点单位要对科技特派员实行签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