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鄞农发〔2024〕238号正文内容各有关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4〕99号)和《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宁波市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名单的通知》精神,现将2024年度宁波市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专项扶持资金合计20万元(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上述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局通过智慧财政下达预算指标,主要用于各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相关工作补助,有关镇财政审计办收到指标后,加强资金监督,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附件:2024年度宁波市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专项扶持资金分配表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2024年12月9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