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规定: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除国家限定行业外)、登记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张如玉、李佳宝申请初次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2人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合格,补贴时间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现将补贴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中的内容存在异议,请反馈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4627161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2024年12月13日创业社保补贴花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