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局,有关企业:根据《韶关市优质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优化方案(2023—2028年)》(韶倍增办函〔2023〕1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审批同意,现将2023年度韶关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科技创新配套资金安排下达给你们,请各地工信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资金计划安排及时完成拨付,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附件1:2023年度韶关市“倍增计划”企业创新支持(高企认定)奖补名单.xlsx附件2:2023年度韶关市“倍增计划”提高研发投入(工程中心)奖补名单.xlsx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