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商务部门,现就第八批“云南老字号”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未获得“云南老字号”称号企业及商号、商标的品牌持有人,二、申报条件(一)拥有商号、商标的专用权,(三)商号、商标具有鲜明的云南地域文化特征,三、申报程序申报主体向属地县级商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州级初审后报省商务厅组织评定,四、申报时间各县市商务部门于2024年5月15日前完成初审,并将“云南老字号”申报书、汇总表及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至楚雄州商务局贸易发展科,五、评定依据《“云南老字号”评定规范》,六、工作要求(一)请各县市商务部门广泛宣传,挖掘、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商号、商标的品牌持有人申报,(二)各县市商务部门要指导申报企业认真对照《“云南老字号”评定规范》和填表说明准备申报材料,(三)各县市商务部门要严格把关,(四)申报书材料的装订顺序,(五)注意工作申报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