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发放“以旧换新”消费券和抢抓“五一”小长假促进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82号)和《茂名市商务局茂名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茂名市“以旧换新”消费券实施方案>的通知》(茂商务〔2024〕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茂名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审核通过名单及资金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20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市场规划与秩序科,附件:2024年茂名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审核通过名单及资金安排表.xls茂名市商务局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