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张明等5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张明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0919********1533济南市莱芜区明欣办公用品店2侯生峰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1202********1533济南市莱芜区嬴兴园百货超市(个体工商户)3贺刚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0812济南市莱芜区北城美食园4刘慧玉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231莱芜市莱城区刘陈村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5董新刚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2917济南市莱芜区白玫瑰洗化店公示日期为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18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