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根据《全省“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省“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核查验收方案(试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0〕2号)《遂昌县林业共同富裕试点县实施方案》,我县开展了2023、2024年林下经济项目建设,现根据遂财农〔2018〕429号等文件要求,经项目实施单位申请、中介机构验收、属地乡镇所在地公示等相关程序,现拟发放林下中药材高效复合经营精品示范基地建设暨全省“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一、提出异议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遂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提出对公示内容的异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异议不予受理,二、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3日,三、公示联系单位和电话: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上南门路4弄80号邮编:323300举报受理人和联系方式:遂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机关纪委李烨(受理电话0578-8527617,短号687601)附表:遂昌县林下中药材高效复合经营精品示范基地建设--2023、2024年遂昌县“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项目验收及拟补助资金发放情况汇总表.xlsx遂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12月11日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