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扎实推进我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2025年度苏州市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市文化产业重点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1.数字文化,数字文化内容(动漫、游戏、电竞、网络视听、微短剧、网络文学、网络新闻等)、数字文化服务(在线新经济、信息传输服务、智能化服务、软件开发服务等)等领域的投资项目,3.文化服务,创意设计服务、文化版权服务、广告服务、文化教育服务、文化渠道服务(发行、直播、中介、代理、经纪、会展等)、文化投资服务、文旅设施运营管理服务(景区、文化主题公园、游乐场、文创园区的运营管理服务)等领域的投资项目,数字文化、创意设计、影视娱乐、工艺美术等领域的产业园区投资项目,文化展示(文化馆、艺术馆、博物馆等)、智慧旅游、旅游基础设施、景区、度假区、乡村旅游、工业旅游、文商旅综合体、游乐场、文化街区(文化片区、文化广场、文化特色小镇)等领域的投资项目,文化辅助生产、文化装备制造、文化终端消费品制造等领域的技术研发、装备更新的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文化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和经济效益要求,2.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总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当年计划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非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内容产品开发和营销、新技术研发和应用、文化创意服务、智能文化装备更新等)总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已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文化产业专项规划的项目优先列入,附件:2025年度苏州市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申报表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