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药品零售(含连锁门店)企业经营行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放管服”改革,结合全市实际,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伊春市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1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科邮箱,联系人:田芳联系电话:0458-6167079邮箱:ycypjg7079@163.com附件:伊春市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11日相关附件:伊春市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