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制定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补助实施细则:一、补助依据以各区镇(街道)认定的2022年村(涉农社区)规模工资的人口规模为依据,每年给予村(涉农社区)定额补助,二、补助标准人口规模在2000人(含)以下的村(涉农社区),市级财政补助10万元/年,人口规模在2000~3000人(含)的村(涉农社区),市级财政补助12万元/年,人口规模在3000~5000人(含)的村(涉农社区),市级财政补助14万元/年,人口规模在5000人以上的村(涉农社区),市级财政补助16万元/年(具体补助金额见附表),原《关于调整村主要干部报酬和统筹的意见》(太委办[2006]73号)文件规定“对村主要干部基本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继续实行市、镇(区)、村三级统筹承担,资金统筹承担的比例调整为:市级承担50%,村级承担20%”中的市级统筹部分,镇(区)统筹部分可由各区镇(街道)根据本实施办法中的各村(涉农社区)补助标准予以相应调整,附:太仓市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补助明细表附:太仓市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补助明细表太仓市农业农村局太仓市财政局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