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灵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灵台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县乡验收,计划对13个乡镇10个养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97个农户收贮的105012.8吨全株玉米青贮饲草按照30.5元/吨的标准给予粮改饲补助,共计发放补助资金3202890.4元,现将资金拨付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正式拨付资金,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2月1日监督电话:0933-3621636地址:灵台县畜牧兽医中心(灵台县财政街1号)附件:2024年粮改饲项目报账汇总表.xlsx灵台县畜牧兽医中心2024年11月22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