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省科技厅通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单位按照省科技厅通知及附件要求,二、我局不予提名的情形包括:(一)已获得国家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二)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惩戒情形或被列入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三)申请资料经审核不符合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的,三、项目各完成单位、各完成人的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在申报前,应按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的格式进行相应公示,四、提名时间安排(一)受理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12月6日9:00,(二)完成单位网络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6日17:00,(三)我局提名网络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16日17:00,(四)书面材料送交我局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10:00,(二)完成单位须备齐书面材料1套,(三)请申请单位务必于2025年1月20日(星期一)10时前,未按期提交书面材料的,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611004.html)深圳市科技创新局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