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消费者: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肇庆市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精神,我局会同工信、公安、税务等部门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对消费者的申报资料进行综合审核,确定了符合2024年肇庆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条件的人员名单(第三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共3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消费者,我局将发放补贴资金到消费者在申报系统上登记的银行账户,请相关消费者核实个人信息是否有误并留意补贴资金到账情况,(备注:已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但未在本批次公示的人员名单、已申请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的人员名单正在由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审核当中,预计将在近期分批次公示,请各消费者确保已提交的银行卡账户可接受转账金额不低于2万元人民币,咨询电话:肇庆市商务局市场规划与调节科0758-2827923,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附件:符合2024年肇庆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条件的人员名单(第三批)肇庆市商务局2024年12月11日附件:1.附件:符合2024年肇庆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条件的人员名单(第三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