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相关单位:为推进全区标准化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广陵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资源集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扬广府发〔2022〕36号)、《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广陵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资源集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扬广科〔2023〕3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24年广陵区技术标准奖励经费项目,具体要求如下:一、申报项目周期原则上所申报项目已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二、申报项目内容1、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公开的我国牵头制修订的国际标准清单,或国内技术对口单位证明、标准文本等其他相应材料,2、主导制定国家、行业标准:提供国家、行业标准(起草单位排名前两位)的封面和前言部分复印件,3、主导制定地方标准:省级地方标准提供标准文本(起草单位排名第一位)封面和前言部分复印件,4、主导制定团体标准:提供省级以上团体标准(起草单位排名前两位)的封面和前言部分复印件,5、其他项目:提供如成立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等项目的相应证明材料,以上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均应加盖公章,三、申报工作要求1、各申报单位盖章的《2024年广陵区质量强区项目奖励申报表》(见附件1)及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文件、标准文本或发布公告),项目真实性承诺函(见附件2),于2024年12月20日前报送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计科(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12号泰达政务中心1322),附件:1.2024年广陵区质量强区项目奖励申报表2.项目真实性承诺函扬州市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10日申报表.doc【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