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18号)和《灵武市2023年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项目实施方案》文件内容,组织对灵武市2023年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部分实施主体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通过听取实施单位汇报、查看内页资料及实地踏查,宁夏昊盛达农牧有限公司完成项目所有建设内容,通过项目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及拟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1日,公示期为7天,监督电话:灵武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951-4021412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0951-4021649附件:灵武市2023年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部分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及拟补助资金统计表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