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在全市上下大力营造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业加强质量管理,助力推进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克政办发〔2023〕54号)规定,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持续推动质量创新,扎实抓好质量管理,切实发挥质量标杆示范作用,带动所属行业、产业、地区质量共同提升,广大企业及质量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借鉴获奖组织的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持续提升质量竞争力,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落实《自治区质量强区建设实施方案》和《自治区质量促进条例》,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激发质量创新活力,加快建设质量强市,为持续推动克拉玛依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