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加快生态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景政发〔2021〕7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有关部门审查、复核,确定11家规上工业企业符合“小升规”奖励条件,依据政策奖励资金共305万元,现将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10日前通过电话、信函及来访等方式向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反映,联系人:黄俊龙,联系电话:0578-5089792,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复兴西路28号,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2024年度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第二批)名单.xlsx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