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乡(镇)结合实际培育或提升至少1个劳务基础条件好、具有品牌特色、具备就业优势的劳务品牌,牵头单位:人社局配合单位: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市监局、财政局、文广局,牵头单位:各乡镇配合单位:人社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园区管委会三、推进措施(一)发挥职业技能培训优势,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多形式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就业推荐活动,对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纪人)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支持带动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劳务品牌龙头企业强强联合、一体化发展,培育发展人力资源服务特色品牌,鼓励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发挥技能优势、专业所长、从业经历等优势开展创新创业,引导品牌龙头企业自主开展岗位技能培训,鼓励各类社会培训机构通过市场化运营方式开展专业化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和创业服务,制定品牌建设、技能培训等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品牌建设、技能培训、市场开拓等各项工作,牵头单位:人社局配合单位: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财政局、文广局、农业农村局、市监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用于支持劳务品牌的培训、宣传、活动组织以及相关奖补等,引导品牌龙头企业创新推出劳务品牌文化体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