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见习期间,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根据《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清单》和《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好2024年青年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计划的通知》的规定,对见习单位(基地)留用见习期满人员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补助,现将2024年第二批审核通过的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情况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单位进行举报或投诉,监督电话:0851-33646328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12月18日附件:2024年市本级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汇总表(第二批).xlsx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