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湛江市扶持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3天),联系方式:对外贸易科,0759-3620137附件:2024年扶持外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300).xlsx湛江市商务局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