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的通知》(粤财社〔2024〕264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5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9,990,000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安排中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烈士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等群体的抚恤和生活补助,三是港澳烈属老战士抚恤和生活补助,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此次下达资金为基层“三保”资金,三、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预〔2022〕52号)等有关制度规定,本次下达资金纳入“三保”资金专户管理,通过固定性补助方式逐月划拨至“三保”资金专户(未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地区除外),请严格专户资金使用管理,四、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一批)区域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乐昌市财政局2024年12月6日。